C端-人脸识别数据处理规则

尊敬的贝壳用户,欢迎您使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功能(以下简称 “人脸识别功能” )。为验证您的身份,贝壳平台的互联网信息及软件技术服务提供者天津小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们” )将根据本规则收集使用您的人脸识别数据。 请您先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规则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请勿进行下一步操作。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以便我们为您进行解释和说明:发送邮件至kefu@ke.com或拨打电话(010-10106188)。

您在页面通过主动勾选、点击同意或其他方式确认本规则,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规则收集使用您的人脸识别数据。

一、定义

人脸识别数据:通过各类设备(例如您的手机等终端设备)收集的人脸图像;从中提取的反映自然人的、有区别和可重复的参数;以及处理人脸图像所得到的、其他的可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或特定自然人身份的数据。

二、人脸识别数据的收集和使用

只有当您自主选择使用基于摄像头(相机)权限的拍摄功能,并同意我们使用该功能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时,我们才会收集使用您提供的人脸识别数据。如您不同意授权,您将无法使用人脸识别功能,进而有可能影响您使用以人脸识别为前提的相关服务;我们为您提供人脸识别功能以外的身份验证路径,但是不包括那些根据服务性质及风险控制等原因必须以人脸识别方式进行身份验证的场景(例如,不动产等重大财产权利的交易和移转等)。

我们仅会将您提交的人脸识别数据用于确认您身份的目的。 例如,当您使用在线签约功能时,在您通过数据电文形式最终签订合约文本前,您需要提供您的人脸识别数据(有时会与您同时提交的其他身份信息和/或账户识别信息相结合,例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或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等)以核验您的身份。 为了提供核验的准确性,您同意我们可在必要时将您提供的人脸识别数据与法律法规允许或政府授权的机构所保存的您的人脸识别数据进行比对,并留存身份验证结果。

我们可能委托依法设立、行业内领先的人脸识别技术服务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我们仅向该技术服务商提供完成技术支持所需要的最小必要信息,并要求其完成技术支持后立即删除原始信息。我们已与该类服务商签订个人信息保护条款,要求其严格按照适用法律和双方约定处理相关数据。该类服务商包括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尚尚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如您希望了解更多有关服务商人脸识别数据的处理规则,请查看: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https://www.faceplusplus.com.cn/privacy-policy/;杭州尚尚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https://ent.bestsign.cn/account-center/legal-agreement/privacy-policy。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撤回您的使用授权,退出后您的人脸识别数据将不再用于后续的比对核验:发送邮件至kefu@ke.com或拨打电话(010-10106188)。但也会导致您再次使用人脸识别功能时,无法享受到便利、准确的服务体验。撤回授权不影响我们此前已经提供的人脸识别功能的结果。

您应当确保本人信息真实和准确,若存在个人信息错误、不真实等情况,导致后续身份验证失败的,您将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因您提供的本人信息有误或不真实而导致您的权益受损,我们无法承担相应责任。您不应冒用他人信息,该类行为可能导致您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导致我们或其他权利人损失的,您亦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人脸识别数据的保护

我们高度重视您的个人信息保护,承诺将严格保护您的人脸识别数据,防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将您的人脸识别数据及身份验证结果加密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我们只会保存您的人脸识别数据5年,除非存在下列情形: 1、完成与您相关的交易目的、维护相应交易及业务记录,以应对您可能的查询或投诉; 2、保证我们为您提供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3、您同意更长的留存期间; 4、根据诉讼时效的相关需要; 5、存在关于保留期限的其他特别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 在超出保留期间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